
“逆行一小段,就不用绕路了!”
“平时都这么走的,没事!”
“我赶时间,注意点就好了!”
……

个别驾驶员
为图一时方便
将交通法规抛之脑后
偏偏“反其道而行”
结果,事故一触即发
“便捷出行”变成“危险降临”
……


近日,在吴忠市红寺堡区,一辆三轮电动车一路逆行,与一辆正常行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。
视频画面显示,马某某驾驶三轮电动车沿338国道南侧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逆行至柳泉中心小学路段处时,与沿338国道南侧非机动车道由西向东行驶的三轮电动车相撞,造成两辆电动车驾驶人、乘车人受伤,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。

经认定,三轮电动车驾驶人马某某逆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根本原因,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。
肆意逆行
等于将自己的生命
置于危险境地
更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漠视



逆行的危害
❶ 容易引发交通事故
逆向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,在涉及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、机动三轮车逆行的交通事故中,往往骑行者伤亡居多。
❷ 降低道路通行能力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五条中规定:“机动车、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。”逆向行驶的车辆往往会阻碍正常通行的车辆,影响道路通行秩序,引发交通拥堵,破坏正常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“捷径”一时方便
安全无法保障
生命只有一次
千万不要拿“方便”换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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